西部网讯

  11月30日至12月4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58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商南前川村干部篡改管护林数额”、“韩城市老城区建停车场夜间扰民”、“东庄村改换电表每户收150元”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村干部篡改管护林数额 骗取国家补偿款

  商南县:当事人已被党内警告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15日,网友“王*”反映,宋某某是赵川镇人民政府干部,在国家实行“林改”政策时,负责赵川镇前川村关帝庙组林改工作的制图、填表、汇总、上报等工作,期间本人伙同家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购买的集体管护林山80亩私自篡改为280亩,上报并骗取了县林业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2015年8月,虚填虚报,与实际管护的亩数严重不符,企图骗取国家护林补偿资金。请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彻查严办,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

  11月17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商南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1月27日,商南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在网民反映之前,2015年9月6日,商南县纪委已经收到了匿名群众《关于对宋某某篡改管护林数额的举报》。经核查,此行为属其父宋某某个人行为,9月22日,县林业局对宋某某的C610900204652号林权证当场予以收缴;并于10月15日重新为其核发了C611100114930号148.8亩的新林权证。10月8日,赵川镇纪委对宋某某问题立案调查,10月20日,给予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赵纪处分字〔2015〕3号)。

  2015年10月18日,赵川镇政府上报了前川村生态公益林兑现花名册,宋某某名下面积51.8亩,县天保办正在审核当中,资金尚未兑现。

  韩城市老城区建停车场夜间扰民

  韩城市:禁止晚十时以后施工

  网友留言2015年10月21日,网友“燕子”反映了“韩城市老城区操场建停车场,夜晚噪音污染严重扰民”的问题。网友说,韩城市老城区操场建停车场,每天晚上整夜施工,噪音污染让人无法休息,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还我们一个宁静的夜晚,给我们一个休息的自由。

  10月27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韩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2月1日,韩城市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是金城书院街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由于夜间拉运渣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情况属实。

  我市综合执法局已约谈了该项目的负责人,责令其禁止在夜间十时以后施工;同时,我们将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确保该工地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施工。

  东庄村改换电表每户收150元 合理吗?

  千阳县:收费符合政策文件规定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19日,网友“李强”反映,我是陕西省千阳县高崖镇东庄村人,叫李必强。我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今年8月多我们这里电度表改换数字电度表,每户收取费用150元。近我听我们镇上有人说收这钱不合理,有人直接没交钱。请问改换电表应不应该收取这笔费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解答。

  11月2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千阳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2月2日,千阳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177号)文件要求,在本次改造费用收取中,千阳县供电分公司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表箱和电能表改造已纳入国家投资计划,没有再向用户收取费用;表后线及设施(指电能表以下到用户入墙支持点的电线,含漏电保护器)可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电力施工单位安装,或由电力施工单位统一采购,用户自愿出资,出资改造的费用标准为每户不超过150元。因此,对该户收取的150元是合理的,符合文件规定要求。

  周至县农商街药厂十字矮墙挡路

  周至县:已于12月2日拆除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20日,网友“为人民服务”反映,周至县农商街药厂十字西北角临街门面房前,有一堵高一米长约三米的墙,把过往行人的路挡住了。墙边乱倒乱堆沙子、乱停车,严重阻碍过往行人,很多中小学生不得不从墙上翻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影响周至街道市容,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拆掉墙让道路畅通,谢谢!

  11月2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周至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2月3日,周至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给予回复:

  “周至县农商街药厂十字矮墙挡住出行道路,请尽快拆除”网络舆情信息我局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并于12月2日将墙拆除。

  小区地下室烧锅炉供暖 存安全隐患

  长安区:责令停止使用 立即整改

  网友留言2015年11月9日,网友“雨”反映,长安区融发心园小区在19号楼和23号楼两栋住宅高层下烧加压锅炉,为小区业主供暖。市政供暖就在门口经过,小区居民强烈要求接通市政供暖,可是物业以当初买房合同是小区自供暖为由,拒绝不予联系接通市政供暖。请问在地下室烧锅炉,难道不违反规定,没有安全隐患吗?就没有相关的管理部门管理吗?

  11月10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长安区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2月4日,长安区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查,融发心园小区位于长安区樱花北路,由西安金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

  关于小区锅炉安全隐患问题。2015年11月17日,质监长安分局对小区锅炉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小区现有常压和承压锅炉各2台,均在常压状态下运行,其中2台承压锅炉属特种设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申请检验及注册登记。针对此情况,检查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

  11月25日,质监长安分局联系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测验院对2台承压锅炉进行了检测,确认其按常压运行不符合要求。目前,小区物业计划聘请一家有资质的锅炉生产企业,将承压锅炉改造为常压锅炉,质监长安分局也将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韩城水立方洗浴中心排水不达标

  韩城市:修复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

  网友留言2015年10月22日,网友“人民同志”反映,韩城市新城区金塔路与西峙路十字的水立方洗浴中心,防水排水措施不达标,导致晨钟佳苑综合楼整栋大楼的地基长期泡在水里面,严重影响楼上近百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7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韩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12月1日,韩城市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水立方洗浴会所位于我市金塔路与西峙路十字东北角,接信后,我市立即派人在现场勘察,发现该洗浴会所北边存在滴水现象。

  随后,我们约谈了该会所负责人和物业办负责人,要求其尽快对漏水区域进行修复,并时间告知楼上住户修复情况。目前,修复工作已开始,预计12月底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