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求形势宽松,是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难得的“窗口机遇期”。输配电价改革的价值打破电网公司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促使电网降低成本,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电价有望得以下调。
作为本轮新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输配电价改革的速度超出预期,再次进入全面提速阶段。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在当天召开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座谈会上,部署了进一步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决定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启动。
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要在今年实现除西藏以外所有省级电网的全覆盖。根据发改委3月制定的计划,原本目标是在2017年实现输配电价改革覆盖全国。
发改委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求形势宽松,是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难得的“窗口机遇期”,因此输配电价改革再次被提速。
按照发改委部署的工作进展,今年4月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将力争在今年底前核定完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本轮新增加的14个省级电网,计划于2017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
2015年3月22日,业内俗称为“9号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标志着新一轮电力改革启动。“9号文”中明确指出,重点任务之一是,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是指销售电价中包含的输配电成本,实际上就是电网公司的收入。电网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电力用户售电的收入与向发电公司买电的费用之差。
在输配电价改革之前,中国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是通过挣取电力的购销差价来实现。输配电价改革后,则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
换言之,输配电价改革的价值在于对电网企业进行约束,打破电网企业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促使电网降低成本,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电价也有望得以下调。
2014年10月,深圳成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输配电价下降约0.01元/千瓦时。据测算,0.01元/千瓦时的下调传导至终端电价,可以降低用户电费10亿元以上。
根据发改委的数据,2015年批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五大省级电网,通过成本监审核减了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费用达16.3%,终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的金额为56亿元。
此前,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还表示,通过对5个试点省区电网公司开展成本监审,核减了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大约有164亿元。
3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加上此前纳入试点的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已扩展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除了输配电价改革提速之外,本轮电力改革重点任务还有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等。目前,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也正在进快速推进中。
自今年3月以后,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密集成立。目前已注册成立了30多个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8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公布数据称,今年1-7月,国网下属各级交易中心达成交易电量已达5513亿千瓦时,通过市场交易,减少电费支出216亿元。
不同于南方电网公司区域内的电力交易中心采用的电网控股方式,国网先后成立的下属电力交易中心均为国网独资,为国网全资子公司。
有电改研究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电网希望依托其电力交易中心,掌握电改的节奏,包括电力市场交易的规模、规则、秩序等,但关键是省级交易中心需要依托地方去推进,各地方政府也想主导本地的电力体制改革,这就造成了部分地方政府与电网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
这种博弈,在山西、重庆、湖北等省电力交易中心的建立上体现的尤为明显。此前,山西电改方案明确要求,将成立国网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机构,但终成立时,仍由国网独资。
目前业内也有消息称,对于山西、重庆、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上,国网或做出让步,一改独资模式,而采取股份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