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的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自2018年4月1日起,简化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19.48亿元,实现“推改革”和“降成本”双重目标。电价改革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不仅事关电价市场化,更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仍是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早在多年前就提出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十几年来少有实质性进展。近年来,电力供应能力快速增长,电力需求增长相对缓慢,电力供求关系呈现宽松态势;同时,能源体系的巨变和国内能源格局的变化,电力机制体制改革迎来了重要机遇期,电力价格迎来了难得的窗口期。
2015年以来,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部署,我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组合拳”,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50亿元,切实让企业享受改革红利,真正有获得感。特别是,我省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1亿元。
山东电力交易的快速发展,显著提升了山东省电力的市场活力,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市场效益更加突出,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长期以来,我国电价调整秉承理念是扶持规模大、高电压的传统大工业用户,从而形成了基本电价偏高,高电压大工业用户享受低电价、低电压普通工商业用户用高电价的固有模式。价格水平不能完全反映成本水平,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交叉补贴体系庞杂,导致电价体系头绪多,层次多、体系杂的现实情况。所以,电价改革涉及的问题都处在电力体制改革深水区。
但是,电价改革却是必须要啃的“硬骨头”。电力价格事关社会运行成本,也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关键。因此,“计划电”必然要走向“市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