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江苏省相关部门印发了《江苏省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旨在实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1%的目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满足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着力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需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增强系统灵活性与适应性,推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清洁低碳发展,鼓励在电网侧和用户侧建设储能电站。
其中电源侧除了加快推进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连云港等地抽水蓄能前期工作,还将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及应用,鼓励在电网侧和用户侧建设储能电站,在调峰调频需求较大、存在风电光伏消纳困难等地区,将建设一批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上的集中式新型储能电站,到2020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建成常州金坛大型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
用户侧将推广电能替代技术,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城市充电网络和城际快速充电网络,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电动汽车入网(V2G)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至202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综合能源服务,在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商业区等新增用能区域,通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协同供应,开展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
此外在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方面,将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