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2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在104条试点任务中,云南“”政策25条,重点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方面;探索沿边地区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先行先试的政策,为沿边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努力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方案》明确,在昆明、德宏、红河片区加快构建5G产业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云南设立整车进口口岸,支持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进一步为来自贸试验区开展商贸、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自贸试验区经贸、科技人员可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审批一年多次有效出国任务。在国际会议、对外邀请、使节来访等需审核审批事项上,建立外事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加快推进中缅、中越、中老、中老泰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允许企业在周边国家运营(或参与运营)的货运车辆进入云南境内停靠和装卸货。拓展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航空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战略储备。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有色金属、咖啡、橡胶、畜产品等优势产品交易,设立农产品、有色金属拍卖中心。建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旅游合作机制,支持打通连接多国的边境旅游环线,推出自驾游等跨境旅游产品,鼓励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此外,《方案》提出将在德宏、红河片区实施“一口岸多通道”监管创新,并加快河口、瑞丽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支持在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建设边境仓,支持复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依托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与周边国家推动“、检测、一地两检、双边互认”通关模式。积极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简化内地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提交的资料和手续。试点牛肉、天然橡胶等资源性产品储备制度改革,支持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建立大宗产品战略储备基地。

《方案》还强调,要在德宏片区适时出台姐告边境贸易区管理条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昆明片区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在对外航权谈判中,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支持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丰富现货产品,逐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在昆明、德宏片区支持建设成品油与天然气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