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福建泉州安溪县供电公司员工白世扬检查发现,大坪村H0022台区经常出现高损。在随后几天的排查中,白世扬和同事毫无收获。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高损耗呢?
“快看这里!”就在白世扬和同事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客户墙上表箱铅封被开启。他们马上仔细检查表箱。果然,有人将出线搭接在表前开关上,绕越电表用电。这是窃电行为!他们拍照取证后,留专人保护现场并通知户主到现场确认。
“我接自己家表箱的电,有什么问题吗?你们开我家表箱才叫侵权!”到场后,户主张某情绪激动,拒不认错,还叫嚷着“被侵权”。
一番解释后,张某仍不听劝。白世扬和同事拿出随身携带的电子版《电力法》和《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为张某详细讲解,并举真实让张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终,张某认识到私自开启表箱铅封及窃电可能造成的危害,认了错并在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上签了字。“我错了,不该私接外线窃电,真心道歉,并接受处理。”3月14日,张某拿着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到安溪县供电公司登门致歉,并当场补交电费。小贴士:私开表箱铅封违法
电表箱属于供电公司资产,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百零一条规定,私自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属窃电行为。窃电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电网头条记者:李妙婷 万雅琴责编:吴黎